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如何正確對待工傷保險?
參加工傷保險,是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,分散企業和職工工傷風險的一種最有效的形式。根據《工傷保險條例》規定,企業必須為本單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,工傷保險不但有利于企業的發展,也有利于職工合法權益的保護,因此,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正確對待。 首先,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 其次,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,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,預防工傷事故發生,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。為了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,降低工傷風險,只有提高預防意識,才能有效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,這需要用人單位和職工嚴格遵守我國的安全生產法、職業病防治法以及國務院有關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,并且嚴格遵守本單位的操作規程。 第三,一旦發生工傷事故,用人單位應當采取積極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。工傷保險有效地保障了職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獲得醫療救治、經濟補償的權利,職工發生工傷后,用人單位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進行保護和給予及時治療,這樣可以避免損害的進一步擴大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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